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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告知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要求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告知


一、 下列三份电子文本本处下载,并将填写好的电子文本存在可移动磁盘中,同纸质单证部分一起到我局备案。

1.《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word文本);

2.《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申请书》(word文本);

3.《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word文本)。

二、《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信息表》电子文本从本处下载,并将填写好的电子文本存在可移动磁盘中连同上述三份电子文本一起送至我局,不需要纸质文本。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信息表》(Excel文本);

三、 下列纸质单证部分中除第1、2、3项为下载表格外,第4、5、6、7项资料均为复印件,且均需申请人加盖公章。

1.《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一份; 需申请人(单位)及法人代表签章,多台设备只需填写一份;

2.《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申请书》一份; 需申请人(单位)及法人代表签章;

3.《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一式三份请认真填写,其中需填的各项内容必须与申请人提供的各项资料内容一致,需申请人(单位)签章;

4.收货人营业执照(若申请人非收货人,还须提供申请人营业执照);

5.发货人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文件;

6.合同(协议);

7.其他有关资料(包括:发票、技术资料、国家或地方允许进口证明文件等)。

四、全部使用10位HS编码。

五、申请人须对所提供的所有备案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一致性负责。

注:

1. 进口旧机电产品要求可从www.shciq.gov.cn 上海检验检疫局网站→专题信息→检验监管→“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栏目中查寻;

2. 备案受理部门:上海浦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仪处成套科

地址:上海中山东一路13号365室 邮编:200002 电话:53594570-机电仪处成套科

 

责任科室:机电处成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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