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浦江局管辖范围内的进出口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进出境动物产品生产、加工、使用、储存企业的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进出境植物和植物产品企业备案的考核和监督管理;
四、负责辖区内实蝇监测等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出口动植物产品检疫卫生注册登记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上海口岸进境粮谷、豆类、植物性饲料的检验检疫(袋装和集装箱装载的除外)
七、负责辖区内进境植物的后续监管工作。
八、负责上海口岸进出境大中家畜、家禽、野生动物、演艺动物、精液、胚胎(进口中转除外)、观赏鱼、出 境伴侣动物的检验检疫和隔离场的考核监管工作;
九、负责上海供港、澳动物的检验检疫及有关企业的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上海出口肉禽蛋、水产品(海运)、进出口肠衣及有关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上海供食用动物饲料厂的备案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上海进出口茶叶的检验检疫和出口茶叶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上海出口烟叶的检验检疫工作;
十四、负责上海口岸进出口胶合板的检验检疫工作;
十五、负责浦江以西地区出入境展品的动植物检疫及监管工作;
十六、负责辖区内进出境货物木包装的检疫和处理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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