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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为了更有效规范上海口岸特殊物品生产加工、销售、代理单位的行为,掌握各单位生产加工、销售和代理入出境特殊物品的情况,自即日起,各有关单位须到上海检验检疫局卫生监管处办理备案手续。3月1日起,上海口岸出入境特殊物品企业须凭《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及《上海口岸入出境特殊物品生产加工、销售、代理单位备案证明》办理报检手续。请未完成备案的单位尽快到我局办理备案手续。 专项检查通知:关于开展上海口岸入出境特殊物品单位专项检查的通知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相关规定:
1、《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2、《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规程》 3、《特殊物品审批流程》 4、《特殊物品电子监管系统填写规范》 5、《关于出入境特殊物品行政许可的有关注意事项》 6、《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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