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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接国家质检总局通知,总局已完成对出入境口岸卫生检疫电子监管系统的升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升级后的网址是: http://wj.eciq.cn
    二、各单位业务人员仍使用原来的用户名和口令登录。
    三、新的业务受理和流程处理请按新用户手册操作,用户手册可在登录首页下载。
    四、原系统网址已迁至:http://wj.eciq.cn/Web,各单位业务人员可以通过原系统查询历史数据。
    五、附件4、5已经更新,请按照附件要求填报。
    给贵公司带来诸多不便,敬请谅解!

    

    为了更有效规范上海口岸特殊物品生产加工、销售、代理单位的行为,掌握各单位生产加工、销售和代理入出境特殊物品的情况,自即日起,各有关单位须到上海检验检疫局卫生监管处办理备案手续。3月1日起,上海口岸出入境特殊物品企业须凭《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及《上海口岸入出境特殊物品生产加工、销售、代理单位备案证明》办理报检手续。请未完成备案的单位尽快到我局办理备案手续。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相关规定:
1、《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2、《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规程》
3、《特殊物品审批流程》
4、《特殊物品电子监管系统填写规范》
5、《关于出入境特殊物品行政许可的有关注意事项》
6、《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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